日前,加拿大聯邦政府宣布,《外國代理人登記制度》將在 8月4日正式生效,情況嚴重者可通過公訴,最高判處約365萬美元罰款及5年監禁。 加拿大這項自2024年提出的外國代理人登記制度規定,任何受外國政府、政黨或相關實體指示,在加拿大從事政治或政府影響活動的人士,必須依法向政府登記,否則可能面臨刑事責任。 根據規定,外國代理人需主動向政府作出申報,包括外國代理人身分、所代表的外國實體、在加拿大的工作內容,以及是否獲得報酬等。此外,曾經從事相關活動的登記個人及實體,必須在登記制度生效後60天內,完成所有現有工作安排的登記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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