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6年10月25日訊】近日,廣西一起案例引發關注,一男子病重,就診途中,被網約車司機以可能嘔吐、弄髒車輛為由遺棄在路邊,最終搶救無效死亡。家屬將醫院、網約車公司和司機告上法庭,提告索賠96萬餘元。
據大陸媒體報導,近日,南寧市西鄉塘區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 涉事司機賠償8000元,網約車平台賠償5000元。
據報導,2025年8月13日,楊某因發熱多日,伴隨頭暈頭痛等症狀,在家人的陪同下前往南寧市中醫醫院就診,初步懷疑肺部感染。院方先後三次建議患者住院治療,家屬均拒絕,堅持門診輸液。
當日下午,楊某在輸液過程中病情急轉直下,出現神誌異常等危重表現。家屬稱,當時想請就診醫院把楊某送至另一家醫院就診,未能如願,於是通過平台下單網約車,訂單流轉至雲南順佳捷汽車租賃服務有限公司南寧分公司運營的民途出行平台,由司機覃某接單承運。
楊某及家屬上車後,車輛駛出不遠,覃某擔心楊某途中嘔吐、弄髒車輛,不顧家屬懇求,強行終止訂單,將病重的楊某及其家屬遺棄在路邊。
家屬撥打120後,楊某才被趕到現場的120救護車送往廣西民族醫院搶救,最終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後,楊某的父親、妹妹向法院提起訴訟,認為南寧市中醫醫院拒不收治、拒絕協助轉院,網約車平台違規派單,司機中途甩客,多方行為疊加延誤救治,構成共同侵權,要求三被告連帶賠償各項損失合計96萬元。
對此,接診醫師表示,患者家屬曾諮詢能否協調調用120救護車轉運,其已明確告知家屬:若患者存在心跳驟停、嚴重呼吸衰竭、休克等危急重症情形,或轉運途中需持續實施呼吸機支持、體外膜氧合(ECMO)等生命支持治療的,院方可協調本院救護車轉運;但該患者病情未達到危急重症標準,如需救護車轉運,建議家屬自行撥打120聯繫。
法院認為,南寧市中醫醫院多次建議住院治療,充分履行診療及風險告知義務,最終認定涉事醫院無責。
該案例在網上引發了巨大爭議,有網友認為,楊某家人在楊某已經出現病危的情況下,應該先撥打120急救車,而不應該打網約車;有網友批評網約車司機太不近人情;也有網友覺得網約車司機為了避險,做出的遺棄行為符合常情。
(責任編輯:王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