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5年12月17日訊】中共正部級官員、73歲的寧夏自治區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齊同生,12月16日被以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齊同生被控,2004年1月至2021年11月,在擔任寧夏發改委黨組書記、主任,自治區政府副主席和自治區政協黨組書記、主席,以及全國政協民族和宗教委員會副主任期間,利用職權受賄共計折合人民幣1.11億餘元。
法庭稱,齊同生受賄犯罪中有未遂情節,到案後供述罪行,並且「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事實」,涉案贓款贓物大部分已追繳。遂作出上述判決。
公開資料顯示,今年73歲的齊同生是河北平山人,曾長期在寧夏任職,2005年1月,齊同生任寧夏自治區政府副主席;2013年1月,任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十屆政協主席、黨組書記躋身正部級。2018年1月,齊同生卸任,同年3月進入中共政協,任全國政協民族和宗教委員會副主任。
2024年10月8日,退休約一年半的齊同生被官宣落馬,成為中共二十大後被逮捕的年齡最大的「老虎」。
2025年3月14日,中共官方通報稱,齊同生「長期搞迷信活動」;貪婪腐化,恣意妄為,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搞權錢交易,非法收受巨額財物,等等。
(責任編輯: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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