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6年09月30日訊】陝西白河縣一名女教師,兩年前被一輛車故意拖行5.9公里慘死。日前曝光的起訴書顯示,車上五人都是國企人員,其中四個是基層官員。
2024年4月29日晚,49歲的白河縣小學教師薛某榮步行回家途中,先後遭兩輛轎車撞擊或碾壓。第二輛車還將她拖行5.9公里,致其慘死。事後涉案人員拔掉行車記錄儀,還找他人「頂包」。死者家屬找媒體曝光,引發輿論憤慨。
此前陸媒的報導,只提到第二輛車上的五人是陝西交控集團白河管理所人員,其中包括「一把手」。陝西交控集團是陝西的國有獨資企業。
根據9月28日最新報導,在輿論壓力下,地方當局已經對五人的罪名做出變更。此前只有兩人被控交通肇事罪,一人被控包庇罪,另外兩人則未被追究刑事責任。今年8月,五人均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提起公訴。
此外,陸媒披露的起訴書,也曝光了更多案情細節。
起訴書顯示,案發時車上五人都是白河路產養護管理中心人員,其中駕車司機是職工肖某;副駕駛座上的薛某旭是該中心主任,也是車主;另外三人分別是該中心副主任趙某波、隧道站站長劉某、消防隊隊長屈某利。
事發當天下午5時許,薛某旭讓肖某聯繫場所組織聚餐。赴宴的12人,席間共喝了4瓶白酒。飯後薛某旭、肖某、劉某、趙某波、屈某利等五人打麻將,晚上8時30分許散場。
隨後,肖某駕駛薛某旭的別克轎車,載薛某旭、劉某、趙某波、屈某利死人前往白河縣城一間KTV。途中,薛某旭曾提議聯繫單位司機開車,但肖某回應「不會有事」,繼續駕車。在駛入事故路段時,將倒地的女教師薛某榮捲入車底。
薛某榮最初是被由白河縣職業教育中心教師劉某祥駕駛的轎車撞倒。劉某祥撞到人後靠邊停車,下車查看,但沒有發現倒地的薛某榮,隨後撥打報警電話。
在劉某祥停車期間,肖某駕駛的轎車開過來,碾壓並捲走了薛某榮。
起訴書稱,同車人員均感受到車身顛簸。肖某說「好像是個人」,並減速準備靠邊停車,但副駕駛座上的薛某旭說「不要停,趕快走」。肖某隨即繼續駕車,薛某榮被拖行在車底。
車輛行至紅石河隧道紅綠燈處,肖某和薛某旭分別放下遮陽板,拔掉行車記錄儀內存卡及電源。
行駛約5.9公里後,車輛被卡在轅門小學門前的減速帶處。劉某、屈某利下車查看,發現車底有一隻腳。薛某旭下車朝車底看了一眼後離開;劉某則告知肖某「不用下車看,確實有個人」。
隨後,肖某駕車強行通過減速帶駛離,薛某榮的身體掉落在減速帶南側。
經鑒定,薛某榮符合被車輛碰撞、碾壓後拖行,因特重型開放性顱腦損傷合併胸部閉合性損傷死亡。鑒定意見指出,第一次事故造成的損傷尚不足以快速致人死亡,第二次事故所造成的損傷是導致死亡的主要因素。
另外,駕駛員肖某案發當天血液酒精含量為80.83毫克/100毫升,達到醉酒駕駛標準。
事故發生後,肖某駕車約2公里,在白河縣中醫院後門停車,並打電話聯繫同事,尋找人員「頂包」。期間,薛某旭與屈某利調換座位。
隨後,肖某繼續駕車。劉某按照薛某旭的安排聯繫同事柴某淳,讓其找司機前來接人。
當晚9時14分左右,柴某淳乘坐趙某榮駕駛的車輛抵達約定地點。薛某旭、劉某先勸趙某榮「頂包」,遭拒後又勸柴某淳頂包,柴某淳同意。
之後,肖某與柴某淳互換上衣,由柴某淳駕駛涉案車輛,載肖某、劉某返回「龍騰之星」門前。途中,肖某、劉某向柴某淳謊稱,肖某酒後駕車經過「龍騰之星」門前時發生顛簸,並要求柴某淳在警方調查時承認是自己駕車。
三人隨後到達轅門小學門口。警方首次詢問時,三人均謊稱涉案車輛由柴某淳駕駛。
事件曝光後引發網絡熱議,許多網民留言痛駡殺人的官員:「死者死得太慘了」「支持受害者家屬」「被告人喪盡天良,屬故意殺人」。
(責任編輯:陳鎮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