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5年04月23日訊】為了讓豬肉丸的口感和賣相更好,不法商家竟在製作時添加硼砂。近日,廣東商戶吳某往豬肉丸裡加硼砂被判刑3年4個月。此判決結果引發輿論批評。
綜合陸媒報導,從2023年9月開始,吳某陸續購買了約45斤硼砂,在其經營的生熟肉製品店內,將硼砂添加至生豬肉醬和熟豬肉丸中並對外銷售。2024年9月,該店被警方現場查獲硼砂4斤,生豬肉醬4.06斤和熟豬肉丸2.5斤。
經檢測,上述生豬肉醬和熟豬肉丸中含有硼砂物質。截至被查,吳某共銷售添加硼砂的生豬肉醬和熟豬肉丸約4000斤,銷售額約人民幣9萬元,共獲利1萬元。
吳某一審被判刑3年4個月,其不服提起上訴。近日,廣東省揭陽市中級法院對該案終審裁定,維持原判。吳某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刑三年四個月,並處罰金18萬元,追繳違法所得1萬元。
對此判決結果,大陸網民紛紛表示,判得太輕了,有多少人已吃了有毒肉丸。
有人說,「這種就是應該學國外,罰得他傾家蕩產,這輩子翻不了身,都做有毒食物了,吃多了估計命都沒了。判3年就是鼓勵其他人冒這個險,食品安全怎麼解決?」
「判的太輕了!食品安全問題難解決!」「在吃食上亂搞,就應該重判。」
「這人賣了4000斤,這是小數目嗎?按一個人買2斤,都有2000個家庭被毒害,裡邊要是有孕婦,導致胎兒被影響,小孩子吃了呢,誰來保證人健康不會出問題。現場被抓,容得他抵賴嗎?還從輕發落?」
「受害者呢?買過這個食品的人怎麼辦?」「判太輕了,不知道多少消費者因此看病花錢,這些要好好查下,統計好一起賠。」
「買過他家食品的人去起訴他吧,傷害已經造成了,總要有些補償。」
「要查一查其它做肉丸的,是不是也添加了。」
「我不懂,早點鋪賣生菜都能罰10萬,擺攤賣菜都能罰10萬,這X媽有毒有害罰18萬,鬧著玩呢!」
「真是沒良心啊,不怕報應嗎?這和給人下毒有什麼區別。」
「這不就是投毒嗎? 為什麼不能判的更重一些?違法成本太低了。」
「油也不敢吃,肉也不敢吃,水都不敢喝,蝦仁速凍產品也是添加劑,超標致癌。」
據介紹,硼砂是一種無機化合物,常用於玻璃製造、陶瓷釉料等工業領域。
由於硼砂有增加彈性和色澤鮮亮的效果,一些不法商家會將其非法添加到食品中,以降低成本、提升產品競爭力。但硼砂具有很強的毒性,人體攝入過量,易引起多臟器積蓄性中毒。
據悉,成人硼砂中毒劑量為1‒3g,達到15‒20g可致死,而兒童誤食硼砂5g,嬰兒誤食2‒3g,均有致死的可能。
(責任編輯:李恩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