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20年03月27日訊】中共肺炎疫情升級導致加拿大政府出台新舉措,將自我隔離變成法定要求。本週四開始,故意違規者將面臨最高100萬元罰款,甚至入獄。
為了遏制COVID-19(中共肺炎)大流行的蔓延,加拿大正在以前所未有的方式使用聯邦《檢疫法》(Quarantine Act)。從3月26日(週四)凌晨開始,所有通過海、陸、空渠道返回加拿大的旅行者,都必須進行14天自我隔離。
渥京表示,它將根據《檢疫法》賦予的權限,確保人們遵守該命令。政府將通過抽查的方式,核實人們是否遵守此法。
該法律的最高刑罰包括75萬元罰款及6個月監禁。如果當事人故意或因魯莽而違反該法,並對他人構成死亡或嚴重人身傷害的危險,可處以最高100萬元的罰款或3年以下的監禁,或兩者兼施。
該法賦予聯邦衛生部長廣泛的權力,去制止在加拿大境內外流行的傳染病。相關措施包括從機場檢疫人員進行的例行檢查,到本週政府宣布的強制隔離令。
聯邦衛生部長哈伊杜(Patty Hajdu)表示,有些人對該命令有豁免權,比如為了確保貨物和服務的持續流通而定期過境的人,以及提供基本服務的人。但是,這些豁免者仍需保持人與人之間的物理距離;做自我監測;如果他們感到不適,需要與當地公共衛生部門聯繫。
另外,那些抵達加拿大後表現出中共肺炎(武漢肺炎)症狀的人,不可以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前往隔離地點;不可以在可能與弱勢人群(長者或有健康問題的人)接觸的地方進行隔離。
不跟從政府建議導致措施升級
按CBC截止週四下午4點的統計,加拿大的中共肺炎確認病例已接近4,000個。全國不同地方都有人不遵守政府的自我隔離建議。在魁省、紐芬蘭和拉布拉多省,都已有人因為違反隔離守則被捕。
「人們不明白,這14天對於保護加拿大同胞的健康絕對至關重要。」 哈伊杜在週三宣布此命令時說,加拿大人從國外回來後,都需要隔離。「我們實施了《檢疫法》,你無論是否有症狀,都不會對是否需要隔離感到困惑了 。」
約克大學全球健康法教授霍夫曼(Steven Hoffman)對加通社說,《檢疫法》一直存在,但是它「不總是以非常公開的方式使用」。
該法案今年已經使用過,當時,從中國武漢和其它全球病毒爆發熱點地區被接回加拿大的人,被送去特倫頓軍事基地強行隔離14天。
霍夫曼說,衛生部長發布的最新命令,將政府帶入了一個未知領域。因為「我們從來沒見過如此廣泛的、或同時影響到加拿大這麼多人的隔離令」 。
他說,該法律賦予政府相當大的自由度,可以採取他們認為必要的一切措施,來制止可能造成公共衛生風險的疾病傳播。但政府應採取措施,使被隔離的人儘可能不受打擾。這意味著存在一定的灰色地帶。
據渥京的說明,在1872年聯邦成立後不久,就有了《檢疫法》。在2003年致命的SARS爆發後,政府修改並加強了該法律。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唐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