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5年07月10日訊】號稱中國「疫苗之王」的科興控股在加勒比海舉行股東大會,罷免現任董事會並選出新董事。但由於新選出的董事會是否合法存在爭議,顯示這場控制權的鬥爭仍未分出勝負。而此前,董事會曾宣布一份離奇分紅方案引爆輿論,被指蓄意趕在新的董事會成立前把公司「分光吃光」。
星期三(7月9日),北京科興生物的母公司「科興控股」,在其注冊地安提瓜和巴布達首都聖約翰,舉行了一場備受矚目的股東大會,投票表決兩項重大提案:罷免現任董事會;選舉10名新董事候選人組成新董事會。
據陸媒《經濟觀察報》報導,7月9日的股東大會開始後,身爲董事長的李嘉強在宣布了近兩日安提瓜法院的兩項裁決後便宣布休會。不過,隨後董事盧毓霖又宣布會議重啟。接著與會股東們就上述兩項提案進行了投票表決。
會議結束後,隸屬科興控股創始人尹衛東陣營的私募股權公司賽富基金對外發布聲明稱,股東大會已投票通過了其提出的上述兩項提案。按照這份聲明,原董事長李嘉強方將失去對科興控股的控制權。
然而,在賽富基金的聲明發出不久,李嘉強即在回應陸媒的質詢時聲稱,賽富基金所稱的新董事會「不合法」,因爲7月9日舉行的特別股東大會已被休會,目的是等待安提瓜法院就維梧資本及尚珹資本所持股份的有效性作出最終裁決。
此前,安提瓜法院曾於2025年7月7日頒布臨時禁令,禁止維梧資本及尚珹資本在9日的股東大會上行使投票權;但維梧資本與尚珹資本方稱,通過上訴已獲得法院同意暫緩禁令,意味著確認其可作為有效股東出席股東大會。
李嘉強方則認為,在安地瓜法院這兩日多項裁決的前提下,科興控股沒有也無法選舉出的新董事會。
由於新選出的董事會是否合法存在爭議,因此外界認爲科興的這場控制權爭鬥是否已決出勝負尚不確定。
李嘉強方則宣稱,其主導的董事會將繼續治理公司,同時執行已公布的每股55美元特別現金分紅計劃,目前支付代理機構已啟動派發流程。
近日,科興生物發布公告稱,公司將加速支付先前宣布的每股普通股55.00美元的特別股息。同時,特別股東大會後將追加19美元/股股息。後期計劃再派發每股20-50美元股息,總分紅上限達124美元/股。
此消息發出後立即在圈內引起轟動。因爲科興生物停牌前股價只有6.47美元/股,總市值為3.89億美元。如果按第一階段55美元股息計算,意味著科興生物的股息率(ttm)將達到850%。也就是說,相當於股東花100元買股票,可直接返現850元。
如此「奇葩」的分紅方案被外界解讀為「蓄意分光吃光公司」。
對此,公衆號「金角財經」7月9日發文分析稱,科興的這份分紅計劃,實質上是一場用現金堆砌的權鬥籌碼。其潛臺詞是:「你要奪權?可以,但我先把家底分乾淨,讓最終的勝利者接手一個空殼。」
據公開的資訊,科興控股是北京科興生物的母公司。在2021年至2022年新冠(中共病毒)疫情大流行期間,北京科興生物控股的科興中維是中國新冠(中共病毒)疫苗的主要供應商。在此期間科興控股營收超1300億元,淨利超960億元。也因此,該公司被冠上了所謂「疫苗之王」的稱謂。然而,當疫情消退後,科興的業績「神話」也迅速褪色,公司內鬥則日趨激烈。
科興生物曾於2009年11月在納斯達克全球市場掛牌交易,但2016年該公司決定進行公司私有化,同時退市並回歸內地上市。時任董事長尹衛東和潘愛華分別組成內部買團和外部買團發出私有化要約,而科興生物的控制權之戰就此正式拉開帷幕。
在錯綜複雜的控制權爭奪戰中,尹衛東一方曾啟動「毒丸計劃」以阻擊1Globe等股東奪取控股權,而原董事會與外部買團之間先後爆發了多起法律訴訟,混戰當中各方互有勝負。
2025年1月,英國樞密院作出裁決,判定2018年2月1Globe提出的新董事名單屬於合法當選,毒丸計劃無效。換言之,潘愛華及其外部買團贏了一局,尹衛東及其內部買團採取的阻擊行動沒能成功。
正是這次裁決,引發了最新一輪的紛爭,而近日震驚業內的巨額分紅計劃,則是當前控制權之爭白熱化的一種表現。
據「金角財經」披露,英國樞密院做出裁決後,科興生物於2月28日公布了由5人組成的新董事會成員名單,包括代表1Globe的李嘉強和李鵬飛以及王國緯、曹建增、盧毓琳,李嘉強為董事長。
此後,科興生物的董事陣容又歷經兩次重大變更,而隸屬尹衛東陣營的賽富基金對這一系列變動強烈不滿。賽富基金認為,董事會的人員構成使得其影響力與股權嚴重失衡。因此,作為單一大股東的賽富基金要求召開一次特別股東大會,核心議程就是罷免現董事會並選出新的董事會。
對於科興控股這種近乎魚死網破的權力之爭,「金角財經」評論道:當企業淪為各方勢力博弈的戰場,每個人都可能被迫捲入其中,或成為棋子,或選擇站隊,正常的業務開展自然舉步維艱。而這種極端的內部博弈,對企業的傷害是深層次的,不僅撕裂了科興的外部形象,也摧毀了市場最後的耐心。「對一家靠研發續命、靠信任吃飯的生物醫藥企業來說,信任一旦塌方,就是全線失守」。
(記者李明綜合報導/責任編輯:鄭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