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6年03月12日訊】作為一名基督徒,在信仰的道路上,我們受教導要「愛鄰如己」(馬太福音 22:39),並以溫柔、敬畏之心去觀察世界。面對身邊的法輪功修煉群體,我嘗試從信仰的共鳴、定性的本質以及生命的流露這三個維度,分享一些真實且直言不諱的思考。
一、 對「真、善、忍」的共鳴
從基督徒的眼光看,法輪功所倡導的「真、善、忍」與基督信仰中的美德有著高度的契合。《聖經》教導我們要「存心誠實」(歌羅西書 3:22)、要「行善不可喪志」(加拉太書 6:9)、要「凡事長久忍耐」(哥林多前書 13:4)。
在現實生活中,許多修煉者因為這三個字而戒除陋習、誠實守信、在衝突中選擇包容。《聖經》提醒我們:「凡是真實的、可敬的、公義的、清潔的、可愛的、有美名的……這些事你們都要思念」(腓立比書 4:8)。這種向善的心志,本身就是一種神聖的渴望,不應被任何世俗標籤所抹殺。
二、 誰在定義「邪教」?
我們需要用清醒的眼光去審視所謂的「定性」差異。這種差異並非源於道德標準的波動,而是源於政治邏輯的博弈:
政權穩定的工具化定義: 在中國,官方對「邪教」的界定往往與其說是神學判斷,不如說是一種維護政權絕對壟斷權的手段。當一個組織的人數、凝聚力或思想獨立性被視為對體制的潛在威脅時,「邪教」就成了一個極為便利的政治標籤,用以合法化其打壓與取締的手段。這本質上是權力對信仰空間的擠壓。
普世法治的視角: 相比之下,在多數法治國家,政府無權定義何為「正」何為「邪」。它們只關注公民的行為是否觸犯具體刑法(如暴力、詐騙)。這種體制性的差異揭示了一個真相:所謂的標籤,往往取決於這個政權是否允許在它之外存在另一種堅定的精神感召力。
作為曾經歷過早期教難、被誣衊為「拿撒勒教黨」的基督徒(使徒行傳 24:5),我們更應警惕這種以權力干預信仰的行徑。
三、 生命的見證:來自內心的善良
最強有力的反駁,往往不是理論的辯論,而是個體的生命展現。我接觸到的法輪功學員,身上散發著一種發自內心的善良。這種善良並非出於恐懼或順從,而是一種由於內心堅定信仰而生發的平和。
耶穌曾教導我們:「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馬太福音 7:16)。如果一個群體在遭遇巨大的政治壓力和污名化時,仍能保持非暴力的平和、誠懇且樂於助人,那麼這種「果子」本身就說明了其信仰的根基。作為基督徒,我們不應盲從於世俗權力的宣傳,而應實事求是地尊重這份在壓力下依然綻放的人性光輝。
在尊重中守望
信仰的本質應當是讓人走向光明。雖然基督徒與法輪功學員在對宇宙的終極解釋上各有所持,但這並不妨礙我們共同守護美德與良知。拒絕盲從政治偏見,而是選擇用愛與公義去審視每一個尋找真理的靈魂。正如《聖經》所言:「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以弗所書 4:2)
(轉自X帳號Finding心歸何處/責任編輯:文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