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1957年「反右派運動」和延續到 1958 年 1 月底的三個月的「反右補課」中,北京大學有 589 名學生和 110 名教職員,一共 699 人,被劃成了「右派分子」;後來又再「補劃」,一共劃了 716 個右派分子。另外,還有 842 人受到各種處分。
當時北京大學全校學生人數是 8983 人,教職員人數是 1399 人。北大總人數的 7%被劃成了「右派分子」。教職員中的「右派分子」比例高於學生,接近 10%。教授中的比例則更高。
更加令人震動的是,1957 年 5 月中旬,當中共北京大學黨委書記江隆基在學校傳達中共中央關於「整風」的文件的時候,毛澤東已經開始在共產黨的幹部中部署反右(5 月 15 日)。北京大學學生響應上面的號召,從 5 月 18 日開始貼大字報批評共產黨的工作,進行上面所說的「大鳴大放」。他們對政府和大學當局的批評,進行了不到三個星期,就全部成為他們的罪行,使他們被劃為「右派分子」,從此陷入「敵我矛盾」的深坑。這種策略被毛澤東事後得意地稱為「陽謀」(作為對「陰謀」指責的反駁)。
不管稱之為「陽謀」還是「陰謀」,這一「謀」的後果,僅僅在北大一所學校就是七百多名「右派分子」和八百多名被處分者的長期災難,在全國,則是數百萬人受到迫害。由於上面規定普通工人農民中不抓「右派分子」(不是網開一面,而是另有名稱,叫做「反社會主義分子」),而所謂「知識分子」又只有五百萬,那麼「右派分子」在其中的比例,顯然是非常高的。
「反右」極大地改變了社會懲戒機制。首先,權力當局大規模地以言論定罪,把一大批人「戴上右派分子帽子」並進行各種懲罰,儘管這些人並沒有違反當時的憲法也沒有危害他人。
第二,本來學校能作的最高處罰不過是開除學生學籍或者解僱教職員。學校的學生教員若有刑事犯罪,只有司法系統可以審判。中共北大黨委把七百多名教師學生劃為「階級敵人」加以懲罰,這是人類學校史上和政黨史上從來沒有過的大權力。而且,對「右派分子」不但實行懲罰,而且懲罰不設定限量。一批「右派分子」被學校直接送去無限期「勞動教養」,以致他們失去人身自由長達二十年。他們中有人在「勞改農場」被餓死。有的在「勞動」中不堪折磨自殺身亡。甚至「摘帽右派」也仍然是一個壞身分。
北大劃「右派分子」是分兩期進行的。第一批劃了 511 人即百分之五的人為「右派分子」。但是「上面」認為中共黨委書記江隆基(他 1927 年加入共產黨,「反右」後離開北大後到蘭州大學任領導,文革一開始就被中共甘肅省委列為重點對象並遭到野蠻的「鬥爭」,1966 年 6 月 25 日自殺身亡)工作不力,1957 年 10月,國務院派來了陸平(周恩來親自和陸平談話後派他來到北大,此前他為鐵道部副部長,文革中他也受到殘酷迫害),繼續進行反右「補課」——一個學校裡關於教學的專門術語,被移用到了在學校裡實行對教員學生的迫害中。這個「補課」,使二百多人被「補」進了「右派分子」中。「右派分子」在北大總人數中的比例從百分之五增加到了百分之七。
劃「右派分子」時,預先制定百分比或者各地人數配額,以確保實現總體效應。明顯可以看到,北大先是按照百分之五的人數比例劃了「右派分子」。後來「上面」傳下指示說北大劃百分之五不夠,北大就進行「反右補課」,增加到了百分之七。
「反右」時毛澤東在幹部會議上講,北京大學的教授副教授中,「大概有百分之十左右的右派」。後來也確實是這樣劃的。這種按照事先規定的數字來抓人懲罰人,在歷史上只有斯大林作過。斯大林的指令,包括打字機打印出來的各地的死刑和逮捕數字以及他自己親手寫的有殺人數字的字條,都已經公布。
「反右」在北大雖然不像文革那樣普遍使用暴力對人進行毆打和侮辱甚至活活打死,但是已經相當野蠻。物理系學生劉奇弟貼大字報提出「胡風絕不是反革命」,要求政府釋放胡風。他因此被定為「右派分子」。一名受訪者說,1957 年他 12 歲,家住北大旁邊海淀鎮,有一天到北大來看電影,在北大看到被捆在樹上的劉奇弟——因為聽到人喊「打倒劉奇弟」,他知道了被綁在樹上的人的名字。劉奇弟要說話,有人大喊「把他的嘴堵起來」。這名受訪者不記得那天是幾月幾號,但是記得那天去看的是蘇聯電影《綠色的鎖鏈》。應該是在 6 月上旬開始「反右」之後。劉奇弟後來被判刑 15 年,1961 年死於獄中。
在「反右派」發生九年之後開始了文革。所有的「右派分子」都受到了進一步的攻擊和懲罰。假使毛澤東活得長一些,沒有在 1976 年死亡,「右派分子」在1978 年依然不可能「改正」,而且還不知道要等到什麼年月。「右派分子」在毛澤東死後過了兩年才得「改正」,他們受迫害的全程長達 21 年。
在北大的 716 名「右派分子」中有七人(可能還會發現)被以「反革命罪」判處死刑。七人中有六人是在文革期間被判處死刑的。七個人占全部 716 人的百分之一。 這個死刑人數,不但對北大「右派分子」群體是非常高的比例,對任何一個大學的學生來說也是極高的比例。甚至現在也還沒有了解到在北大一百多年的歷史上有畢業生因刑事犯罪被判處死刑。
被判處死刑的七人中,六人在被劃為「右派分子」時都是北大學生。其中只有一人是教師,在兩年前從北大畢業留校任教。也就是說,他們被劃為「右派分子」和後來被判處死刑時,都很年輕。
這種大規模的迫害的理論基礎,是毛澤東的「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理論。他把人際矛盾分為兩類,一類是「人民內部矛盾」,一類是「敵我矛盾」。區分的標準,並不是法律。他宣布某一類人是「敵人」,就是敵人,並且實行他規定的懲罰。這個處罰可以一直重到死刑。七名被判處死刑的北大「右派分子」,完全不曾有過一般法律上的重罪,如殺人,搶劫或者強姦。他們被處死,罪名是他們的思想或者言論。一個人思想或者言論方面的「右」,就可以成為施行懲罰甚至死刑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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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提供/責任編輯:晟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