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58年的反右派運動中,北京大學共有 716 人被打成「右派分子」。其中7人被以「反革命罪」判處死刑。這7人中,6人在被劃為「右派分子」時都是北大學生,只有一人是教師,他就是任大熊。
任大熊1956 年從北京大學數學系畢業留校任助教。1957 年 5 月,他把北大圖書館英文《工人日報》上刊載的蘇聯共產黨領導人赫魯曉夫在蘇共第二十次代表大會上作的題為《關於斯大林個人崇拜及其後果》的報告(1956 年2月 25 日)翻譯了一些段落,貼在學校閱報欄上。當時有很多人站在閱報欄前看報紙,同時也看了任大熊陸續貼出的翻譯稿,每次一頁兩頁,手抄在普通稿紙上。
赫魯曉夫的報告揭露了斯大林實行大規模迫害、監禁和殺戮的部分事實,譴責了斯大林的「個人迷信」。這在當時是很大的震動。赫魯曉夫的報告在蘇聯內部發往共產黨的各層組織,在蘇聯人人皆知。蘇聯共產黨也把這份報告給了中國共產黨和其他國家的共產黨。但是報告文本從來沒有在蘇聯報紙或者出版物上公開發表,因此才被西方媒體稱為「祕密報告」。
這個報告之後, 斯大林的受難者在俄國已經開始大批得到「平反」。從現在公布的資料看,1956 年有 130 萬受難者在俄國得到了「平反」。然而在中國,任大熊卻因翻譯了這個報告的一些段落,先在北大被劃成「右派分子」,後於1970 年 3 月 28 日在山西省大同市被判處死刑。
人類文明自有了法律,判刑就要寫上法律根據,哪怕是裝樣子。但判處任大熊等 13 人死刑的判決書上卻沒有援引任何法律條文依據,只寫著:「為了全面落實偉大領袖毛主席親自批示「照辦」的 『一·三一』指示,堅決鎮壓反革命破壞活動,加強戰備,保衛祖國,鞏固無產階級專政,根據黨的政策和廣大革命群眾要求,報請山西省革命委員會核准,特依法判決如下:……」
所謂「一·三一」指示,指毛澤東批准發出的「中發[1970]3 號文件」,題為「中共中央關於打擊反革命破壞活動的指示」。毛澤東在此文件上批的「照辦」二字就是判處死刑的依據。這是人類法制史上前所未有的死刑判決書格式。
在13人中,任大熊被列為第三。關於他,判決書寫道:
「三、主犯任大熊,男,三十八歲,舊職員出身,學生成分,右派分子,杭州市人。其兄一九四九年逃往台灣。該犯一九六零年因糾集反革命集團、企圖叛國投敵,被判處無期徒刑。
任犯一九六七年四月積極參加反革命暴亂集團「共聯」,任小組長。參加制定反革命綱領,發展反革命成員,預謀搶奪我保衛人員武器。先後書寫「時事述評」等反動文章九篇,極其惡毒地誣衊、攻擊我們偉大領袖毛主席,在禁閉室挖穿獄牆,與主犯常瀛清訂立攻守同盟,妄圖負隅頑抗。反動透頂,猖狂至極。罪惡累累,死有餘辜,民憤極大。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仍然記得任大熊的北大同學說,任大熊有一米七五高的樣子,南方人,很瘦,是個很聰明的人,畢業留校後住在校內全齋(文革中改名為「紅七樓」),被劃成「右派分子」時還沒有結婚。他的同學一直不知道他已經在文革中被處死了,也不知道他是否還有家人在。
上引判決書,是一名和任大熊關在同一監獄的人莫興齡的兒子提供的。莫興齡是一名基督教醫院的醫生,曾到美國醫院學習,因為這些原因,1954 年被逮捕並被判刑 15 年。莫興齡在還有 17 天刑滿時死於獄中,監獄當局說他「自殺」了。文革後莫興齡的兒子到山西大同監獄尋找父親的埋葬處並給父親築墓。他沒有能得到關於他父親的文字記錄,但得到了這份有任大熊在內的死刑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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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提供/責任編輯:晟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