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今中國,一個特別突出的現象,就是「被失蹤」。「被失蹤」的,不僅有幼兒、小學生、中學生、大學生,還有中國在世界上知名度最高的人權律師高智晟,而且有許多中共黨政軍高官。
最近,我初步統計,中共二十大至今的三年多,已有32個上將被查辦,26個上將「被失蹤」;被查辦的上將事實上也處於「被失蹤」狀態。
這58個上將,遍及中央軍委,中央軍委15部門,陸、海、空、火箭軍四大軍種,東、西、南、北、中五大戰區,武警部隊,軍事院校等。參見我2026年9月3日在大紀元上發表的《中共軍隊腐敗 五個特大醜聞》。
由此,我想到了香港2019年發生的有史以來規模最大的民眾抗爭運動——反送中運動,想起了2020年中共在香港強推《港版國安法》,想起了《港版國安法》被強制施行以來香港被抓捕、被監禁、被審判的抗爭者。
在香港反送中運動發生七年後的今天,再回首,我更加堅信:香港抗爭者站在歷史對的一邊。
第一,香港反送中運動是對的。
2019年香港爆發了有兩百多萬人參加的反送中運動。直接原因是,中共力促港府修改《逃犯條例》,以方便中共在香港抓人,方便中共將在香港抓的人押送到中國大陸受審;香港民眾擔心這些香港人被送中後,由於中共司法制度的暗箱操作,這些人會「被失蹤」,基本人權得不到保障。
1997年香港主權轉移後,因為中共承諾在香港實行「一國兩制」,香港的司法相對獨立,新聞相對自由,國際能見度相對較高,香港的犯罪嫌疑人在香港受審,基本人權有保障。
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香港的自由不斷受到中共的侵蝕。
比如,中共曾多次到香港祕密抓人,然後押解到大陸受審;一進入大陸,這些人就進入了中共司法的「暗箱操作」中。在中共司法的暗箱操作中發生過許多駭人聽聞的事,包括被酷刑、被認罪、被自殺等。這令香港人感到很恐懼。
香港反送中運動,最簡單、最直白的理由就是,防止香港人被中共當局押送到中國大陸後「被失蹤」。
到2026年的今天,香港人擔心的事,不僅在大陸底層民眾中發生了,而且在中共最高層也發生了。
比如,2025年3月11日,中共政治局委員、中央軍委副主席何衛東參加完全國人大閉幕會後就「被失蹤」了。
海外有人爆料說,何衛東在被審查期間已自殺身亡。至今中共也沒有闢謠。何衛東一直處於「活不見人,死不見屍」的狀態。
2026年1月24日,中共對外宣布:中共政治局委員、中央軍委副主席張又俠,軍委聯合參謀部參謀長劉振立,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立案審查。
從那時起至今,張、劉一直處於「被失蹤」狀態。張、劉是在哪一天被抓的?是中央警衛局的人抓的,還是公安部特警局的人抓的,還是北京衛戍區的人抓的,還是某個特別小組抓的?張、劉被抓時是否發生了槍戰?如果發生了槍戰,張、劉是否受傷或發生意外?如果張、劉還活著,他們被關押在哪裡?張、劉被抓的第二天,中共軍報就給他們扣上了「五個嚴重」的罪名,這「五個嚴重」的罪名有什麼證據支持?他們受到酷刑折磨了嗎?他們受到刑訊逼供了嗎?所有這一些,至今,全黨、全軍、全民都被蒙在鼓裡。
海外有人爆料說,張、劉已被暗殺。至今中共也沒有闢謠。
連中共政治局委員、中央軍委副主席都隨時可能「被失蹤」,在中國,有誰是安全的?沒有一個人是安全的。
由此可見,2019年香港反送中運動是完全正當的。香港抗爭者不僅是在維護香港人的人權,也是在維護中國大陸人的人權,包括中共政治局委員、中央軍委副主席的人權。
第二,中共暴力鎮壓香港反送中運動是錯的。
既然香港反送中運動是完全正當的,那麼,中共從2019年6月12日起,持續升級對香港反送中運動的暴力鎮壓,就是完全錯誤的。
香港反送中運動爆發後,絕大多數香港民眾的表現都是和平、理性、非暴力的。
但是,就是2019年6月12日這一天,中共操控港警發射240枚催淚彈;布袋彈、橡膠彈、海綿彈、胡椒水、電警棍、盾牌輪番上陣;在中信大廈前,警察故意向合法集會的人群中間發射催淚彈,險釀人踩人悲劇;眾警察圍毆一人的暴力場面多次上演;導致80多人受傷,2人傷勢嚴重。
從此,香港這個曾經的「東方之珠」,海內外炎黃子孫,包括許多國際友人嚮往的自由樂土,長時間籠罩在槍林彈雨、烏煙瘴氣之中。
據香港警方的公開數據,從2019年6月9日至12月9日,港警半年共發射約16,000發催淚彈、約10,000發橡膠彈、約2,000發布袋彈,以及約1,850發海綿彈,即平均每日發射約90枚催淚彈。
就在中共持續升級對香港反送中運動暴力鎮壓的槍林彈雨中,2019年11月25日,香港區議會選舉結果揭曉:
支持反送中運動的民主派大勝;支持中共的建制派大敗。在18區452個議席中,民主派以389席大勝建制派的59席,成為18區中17個區議會的多數派。
本次選舉人數創下香港史上新高,共有2,943,842名登記選民投票,投票率高達71.23%。
香港區議會選舉結果,是香港主流民意的體現,也是對中共暴力鎮壓香港人捍衛自由民主的否定。
但是,篤信「槍桿子裡面出政權」的中共,只相信暴力、高壓與強制,「錯的都是別人,對的都是老子」。
即使香港區議會選舉結果已充分證明:香港抗爭者是對的,中共錯了。但是,中共也是不會順應香港民心而認錯改錯的。
第三,香港抗爭者爭取民主自由是對的。
中共用持續升級的暴力將香港反送中運動強行鎮壓下去之後,於2020年大瘟疫大爆發之際,在香港強推《港版國安法》,提前23年終結了香港的「一國兩制」,以中共的「一黨專制」取而代之。
至2026年的今天,香港曾經擁有的「三權分立」已不復存在,一切都是中共說了算:香港特首成了中共在香港的代理人;香港立法會成了中共人大的複製版,香港的法官成了中共的「工具」,香港的自由空間被大規模壓縮,香港的民主變成了黨管。
2020年至今,中共一直用《港版國安法》對爭取民主自由的香港抗爭者進行清算,一批接一批的香港民主人士被抓捕、被監禁、被判刑。
2026年8月28日,已解散的香港支聯會前副主席、被控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鄒幸彤,在法庭上發表了她的陳詞。
任何一個有常識和良知的人,讀了這篇陳詞,都會被香港抗爭者爭取自由民主的拳拳之心感動。下面是這篇陳詞的全文:
206頁判詞,說來說去,就是追求民主有罪。
我不認為任何政黨可以將國家主權私相授受,自稱代表人民的選擇,自稱是唯一的領導,然後還宣稱每個人在法律上都有義務擁護它這個自封的王位。這樣的所謂法律,不過是暴政的同義詞。
相信專政是錯的、民主是對的,這不是信念,又是什麼?即使法庭和政府不停念咒,聲稱我們接受審判的並非信念,也改變不了一個事實:在這份判決之下,相信「結束一黨專政」這一理念的人,再無立足之地。在這樣的「法律」眼中,我們只要抱有這種思想,就已經違憲、非法,犯下了原罪。即使我們所做的只是一件完全正當的事情,例如悼念六四,也會因為我們思想上的「不正確」而變成犯罪。
但是,法律無法控制任何人的思想。不但控制不了,當法律執意與良知為敵,輸的只會是法律,失去公信力的也只會是法律。
做人要有底線,法律同樣要有。民主與專政之辨,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一條底線,因為專政之下沒有法治。當法庭完全抽空「結束一黨專政」這一訴求之所以產生的事實背景和是非對錯,只是一味強調政權的意志和所謂守法的義務,其實就等於說,生活在納粹德國統治之下,就有義務參與屠殺猶太人一樣荒謬。這樣的做法,只會使法律失去彰顯公平正義的靈魂,淪為任由權力驅使的傀儡。
納粹和極權統治之下一次又一次的慘劇,正是這種不問是非、只求服從的態度造成的。如今,無論是法庭還是國家,都在重走同一條危險的老路。甚至隨著科技進步、國家力量增強,隨著國家成為公認的「大國」,今天的危險只會比當年更加嚴重。
作為國民,我們有責任將國家權力重新關進民主的牢籠,履行我們作為國家主人的義務,對它加以控制和監督。這樣做,不僅是為了替過去的傷害討回公道,也是為了防止更大的災難再次降臨。一味以國家安全之名,餵養一部我們無法控制的國家機器,任由它蠶食人性與良知,悲劇的發生只是遲早的事。
因此,結束一黨專政,是我們這一代香港人也好、中國人也好,都無可迴避的責任。這件事必須由我們自己完成,也只能由我們自己完成,沒有任何外人可以代勞。
這是我真誠的想法和信念,而且不只是我一個人的信念——維園三十年的燭光已經證明了這一點。「結束一黨專政」是人民的底線,是普世的訴求。當法律不自量力地試圖挑戰它,只會自取其辱。
法庭假裝問題不在於傳播思想,而在於所謂散播敵意。但是,「結束一黨專政」這一信念,從來不需要依靠什麼敵我思維,也不需要煽動仇恨來維繫。我們只需要擺事實、講道理,就足以得到所有明事理者的支持。
因為專政本身就是最大、最明顯的一種不公義。它無視每個人的平等和自主,將一套毫無道理可講的統治秩序強加於人,把自由的公民統統貶低為無權選擇的奴隸。結束一黨專政,不過是要爭取人之為人應有的尊嚴。這個道理,任何不是裝睡的人都應該看得明白。
只有道理講不通的人,才總要依靠仇恨進行動員,而我們根本不需要這樣做;只有毫無自信的人,才會看什麼都充滿敵意,而我們也根本不會這樣看待世界。對於我們所相信和堅持的一切,我們有絕對的信心。專政依靠仇恨維持統治,不等於所有人都必須採用它的那一套,也不等於這個世界真的圍繞仇恨運轉。對平等與正義的信念,對人性與真相的尊重,從來都是比仇恨更加強大、更加持久的力量。
信念是無法計算、無法交易的。為了自己所相信的一切而求情、道歉,是最虛偽的事情,也是對所有抱有同樣信念者的侮辱。所以,我不會這樣做,也不能這樣做。連屠城的劊子手都還沒有站出來道歉,什麼時候輪到我們道歉?!即使世道顛倒,我們也不應該為政權做錯的事情道歉,讓自己也成為顛倒是非的一部分。
對於過去的一切,我拒絕使用犯罪的語言和概念,去分析我們所做的事情有多麼嚴重或不嚴重。如果法庭真的需要什麼參考,可以去問由共產黨領導的國安公署。他們才真正懂得如何用犯罪的眼光看待爭取民主和人權的努力。他們還一直毫不避諱地聲稱,本案性質嚴重,必須嚴懲,完全不認為自己是在干預司法獨立。無論如何,如果法庭最後真的裁定我們屬於「情節嚴重」,我會把它當作對我們的讚美,因為這說明我們確實做出了一些成績。
能夠找到自己所相信的使命,找到可以並肩作戰的夥伴,是人生最幸福的事情。因此,對於我與支聯會、與香港人共同走過的道路,我一點也不後悔。只是辛苦了我的家人和愛我的人,我唯一需要請求原諒的,也只有他們。
至於將來,無論身在獄中還是獄外,我都會繼續為釋放民運人士、平反八九民運、追究屠城責任、結束一黨專政、建設民主香港與民主中國而努力。我會繼續學習、充實自己,進行各種嘗試,直到民主到來的那一天。這是我曾經無數次公開作出的承諾,也是我在燭海之中向死難者許下的莊嚴誓言。我不打算做一個言而無信的人。
如果這樣做會使我成為永遠的罪犯,如果法律真的容不下我們的信念,那麼我寧願做一個罪犯,也不願做一個背叛良知的人。我會和所有不認命的香港人一起,繼續走完這條尚未走完的民主之路。
燭光如海
人心成濤
粉身拍岸
不平不休
民主的要義是什麼?就是人民當家作主人,就是黨的權力,政府的權力,官員的權力要受到人民的監督與制約;
自由的要義是什麼?就是人民有信仰自由、言論自由、免於恐懼的自由、免於匱乏的自由,等等。
中共在大陸不擇手段顛覆中國合法政權——中華人民共和國至今已77年,中國主權在黨不在民。
中共實行的是黨有(公有制就是黨有制)、黨治(黨領導一切)、黨享(黨盡享名、利、情、色),中共和中國人民的關係是主人與奴隸的關係。中國人民的「四大自由」被中共剝奪殆盡。
中共2020年終結香港「一國兩制」後,「一黨專制」降臨香港,爭取自由民主的香港抗爭者自然成了中共的眼中釘、肉中刺,必欲除之而後快。
但是,爭取自由民主的香港抗爭者,也是在爭包括被失蹤的中共58個上將的人權,也是在爭億萬中國民眾的人權。
中共政治局委員、中央軍委副主席何衛東,即使犯了罪,在香港抗爭者看來,他也應該得到公開、公平、公正的對待。這樣不好嗎?
結語
2019年6月14日,我在大紀元上發表了《中共為保政權不惜毀掉「東方之珠」》。2026年的今天,中共已經毀掉了「東方之珠」。看到香港變成今天這個樣子,任何一個有良知的人,都會感到非常痛心。
二十大至今58個中共上將「被失蹤」,不僅證明:香港反送中運動是對的,中共暴力鎮壓香港反送中運動是錯的,香港抗爭者爭取自由民主是對的,而且證明:中共「一黨專政」必須終結,黨既當運動員,又當教練員、又當裁判員是行不通的,是害人終害己的。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晟睿)